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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看守所駕駛甄選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4-12-09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135

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看守所駕駛甄選

  1. 名額:駕駛1名(正取1名、備取1名)。
  2. 性別:不拘。
  3. 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31日(星期二)下午17時前以掛號 郵寄相關文件(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或親送至本所收發室,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「參加駕駛甄選」字樣。
  4. 資格條件:
    1. 限中央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現職之駕駛(含技工、工友)。
    2. 身體健康、品行端正、無不良紀錄及嗜好。
    3. 高中職以上畢業;持有職業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,如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優先錄取。
  5. 工作項目:各種公務車輛基本清潔維護、駕駛勤務、公文遞送及其他交辦事項。
  6. 工作地址: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看守所(桃園市桃園區延壽街158號)
  7. 聯絡方式:
    1. 有意者請自行影印公文附件或逕至本所網站(https://www.typ.moj.gov.tw/)電子公佈欄,下載空白駕駛甄選履歷(報名)表及駕駛甄選簡章。
    2. 聯絡人:總務科林小組,聯絡電話:(03)360-3612轉254、傳真:03-379953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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